应收账款应区别收回后需要上缴财政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举一反三
- 收回后不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至少应在每年年末检查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并计提坏账准备。( )
- 新制度要求对单位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转换时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 下列关于应收账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单位因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应通过应收账款核算 B: 对于事业单位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C: 对于收回后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 D: 对于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
- 新制度要求对单位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