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涉嫌()。
A: 入境招募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B: 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C: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D: 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A: 入境招募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B: 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C: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D: 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举一反三
-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中的罪名有(1)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2)();(3)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入境发展组织成员罪;(4)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5)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A: 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B: 故意伤害罪 C: 组织、参加黑社会罪 D: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组织成员的,涉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A: 境内 B: 领域内 C: 领土内 D: 领海或领空
- 张某是香港黑社会组织成员,其到内地发展组织成员,不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将中国境内、外人员吸收为该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不包括该组织内部成员调整。
- 中国公民赵某(未出过境)是某境外黑社会组织在中国内地的代表,受该黑社会组织的授权,专门在境内为该黑社会组织发展成员。后赵某另立门户,脱离该黑社会组织自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境内组织实施了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赵某构成()。 A: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B: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C: 开设赌场罪 D: 组织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