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多次向张某传授盗窃技能,张某一直未付诸实施,则李某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举一反三
- 李某多次向张某传授盗窃技能,张某一直未付诸实施,则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参考答案:错误
- 王某与李某闲聊中向李某炫耀自己盗窃汽车的手段如何高明,并应李某要求向其详细讲述快速打开车门的方法,事后李某用这种方法实施了盗窃行为,王某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汽车的方法,乙虽学会此种犯罪方法,但一直未实施犯罪行为,则甲构成()。 A: 传授犯罪方法罪(未遂) B: 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 C: 不构成犯罪 D: 盗窃罪(未遂)
- 张某赌博输了5万元钱,与李某商量能否去盗窃单位汽车卖点钱,李某告诉张某,城西加油站晚上就一个人值班,有大量现金,并提供了作案工具叫张某去抢劫,张某不同意,并到派出所告发了李某。张、李二人的行为属于()。 A: 张某、李某均属于犯罪预备 B: 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属于犯罪预备 C: 张某属于犯罪中止,李某属于犯罪预备 D: 张某属于犯罪预备,李某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诈骗、抢夺技术,乙利用甲传授的犯罪方法多次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甲构成()。 A: 传授犯罪方法罪 B: 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 C: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 D: 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择一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