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当子目注释与类注或章注不一致时,按类注或章注确定。
举一反三
- 子目归类、优先使用子目注释,其次是章注和类注、即三者发生矛盾时服从于子目注释
- 中国大学MOOC: 9、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应为( )。
- 5.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 A: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 D.当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没有专门规定,商品归类不能确定时,按与该商品最相类似的商品归类
- 中国大学MOOC: 10、进出口商品在品目项下各子目的归类应当按照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确定。( )
- 对HS制度的描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归类总则、注释、商品编码表三部分组成 B: 释分为类注、章注、子目录注 C: 国际上只有少数国家采用 D: 编码表中有空章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