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盗窃了同宿舍同学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又后悔,便又悄悄送还,成立犯罪中止()
举一反三
- 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 甲盗窃同宿舍乙的金项链后,受到良心谴责,在乙发觉前将金项链放回原处。甲的行为()。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不负刑事责任
- 甲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万元),结果发现是自己大学同学乙的,便偷偷将电脑还给乙,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甲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万元),结果发现是自己大学同学乙的,便偷偷将电脑还给乙,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甲、乙系大学室友,甲趁乙不在宿舍,想偷乙新买的电脑,正要下手时发现其他室友回来,遂放弃盗窃。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未遂 B: 犯罪预备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