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可以由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举一反三
- 下列有关股东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直接自行召集股东会 B: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 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D: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 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以下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的是()。 A: 合计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 B: 持有公司2%股份的股东 C: 持有公司2.8%股份的股东 D: 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权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的人有()。 A: 董事会 B: 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C: 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监事会 D: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A: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 B: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 C: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D: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该股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