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功能可以在不捕捉追踪点的前提下,向两端引出无限延伸的追踪矢量。
A: 正交追踪
B: 对象追踪
C: 极轴追踪
D: 临时追踪点
A: 正交追踪
B: 对象追踪
C: 极轴追踪
D: 临时追踪点
举一反三
- ()可以在对象捕捉点发出各极轴方向的追踪线,这样就可以方便地获取追踪线上的点。此外,用它还可以捕捉到追踪线与图线,追踪线与追踪线的交点。 A: 正交 B: 栅格 C: 对象捕捉 D: 对象捕捉追踪
- 对象捕捉追踪是对象捕捉与极轴追踪功能的综合。
- 关于“正交”、“极轴”、“对象捕捉”、“对象追踪”的描述错误的是()。 A: 正交与极轴不可同时开启 B: 极轴可以实现正交功能 C: 对象捕捉可以捕捉对象外的点 D: 对象追踪可以单独使用,无需打开对象捕捉
- 自动追踪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极轴追踪,另一种为对象追踪(也称对象捕捉追踪)。
- 在AutoCAD中,“对象捕捉追踪”是“对象捕捉”和“极轴追踪”功能二者综合,需要状态栏上“对象捕捉追踪”、“对象捕捉”和“极轴追踪”3个按钮同时亮显即启用。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