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5
    根据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可分为哪几个种类?
  • 根据分则条文对罪状的描述方式的不同,可将罪状分为四种,即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br][/br](1)叙明罪状叙明罪状是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作了详细描述的罪状。在我国刑法中,叙明罪状占多数,这是因为叙明罪状对犯罪的特征有详细的描述,有助于对犯罪的认定和统一适用法律。(2)简单罪状简单罪状是指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基本犯罪构成的罪状。在我国刑法中,简单罪状占有一定的比例。刑法中之所以采取简单罪状的方式,是因为这些犯罪是人们比较熟悉的,其特征易于被人理解和把握,因而无需在法律上作具体的描述。简单罪状虽然使条文简练概括,避免了不必要的烦琐,但由于缺乏对犯罪构成的具体描述,容易导致与类似行为的混淆。正因为如此,分则中采用简单罪状规定的条文很少。(3)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罪状。比如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了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第2款即是引用第1款的罪状来说明和确定过失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采用引证罪状是为了避免条款间文字上的重复,有利于保证法律条文的简洁。(4)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罪状。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在我国刑法中,空白罪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往往内容较多,而为了保证刑法条文的相对简练,不便对其特征作出具体表述;第二,空白罪状所包含的其他法律、法规对社会发展变化的反应较快,从而可以使刑法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应飞快发展的社会的需要。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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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多数采取()原则。 A: 简单罪状 B: 引证罪状 C: 叙明罪状 D: 空白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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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多数采取()形式。 A: 简单罪状 B: 引证罪状 C: 叙明罪状 D: 空白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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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所有刑法分则条文都规定的了具体的罪状 B: 罪状即具体犯罪的称谓,也就是罪名 C: 刑法分则规定的大多数罪状是叙明罪状 D: 罪状包括了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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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根据罪状的描述方式及繁简程度的不同,把罪状划分为( ) A: 简单罪状 B: 空白罪状 C: 叙明罪状 D: 引证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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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多采用空白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