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后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举一反三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可以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B: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C: 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
-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C: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 D: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案情复杂的,可以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裁定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 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审理过程中发生何种情况变化,均不得在开庭后转为简易程序。但基层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且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