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内容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进行修改的内容()
A: 删除说明书附图中不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B: 修改权利要求中错误的附图标记
C: 修改权利要求中存在明显引用关系错误的缺陷,如从属权利要求5对技术特征A作了进一步限定,但该技术特征A只出现于权利要求4中,但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却将权利要求5写成了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审查员经过判断,将权利要求5修改为引用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
D: 删除权利要求书中保护内容完全相同的两项权利要求之一
A: 删除说明书附图中不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B: 修改权利要求中错误的附图标记
C: 修改权利要求中存在明显引用关系错误的缺陷,如从属权利要求5对技术特征A作了进一步限定,但该技术特征A只出现于权利要求4中,但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却将权利要求5写成了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审查员经过判断,将权利要求5修改为引用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
D: 删除权利要求书中保护内容完全相同的两项权利要求之一
举一反三
-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也可以有()。 A: 多权利要求。 B: 独立权利要求 C: 从属权利要求 D: 无权利要求
-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分为()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 引用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针对该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
- 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比引用其的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要大。
- 我国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上采取的是主题内容限定原则。该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包含以下()内容。 A: 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以权利要求书中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构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B: 权利要求既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C: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D: 从属权利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