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4
    甲在13周岁的时候盗窃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4周岁时抢劫价值8500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盗窃价值4000元的物品,在18周岁时又盗窃1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计算其盗窃为( )[br][/br] [br][/br](0.5)
    A: 15500元
    B: 13500元
    C: 10500元
    D: 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