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单位、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分。
举一反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应予处分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做出给予处分的决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作出处分决定。
-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行为,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 A: 罚款 B: 记过 C: 通报 D: 撤职
-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A: 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B: 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C: 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D: 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