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和()、()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举一反三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 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仲裁委员会只能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B: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级行政区设立 C: 仲裁委员会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D: 依法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行政区内,可以按照不同的专业设立不同的专业仲裁委员会或者专业仲裁庭,以保证仲裁专业化的实现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 A: 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 B: 相互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C: 与人民法院有隶属关系 D: 依法独立进行仲裁 E: 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下列关于仲裁机构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A: 我国的经济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 B: 仲裁机构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 仲裁委员会隶属本级人民政府 D: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一11人组成
- 仲裁委员会应在()设立。 A: 按照行政区划在各地层层设立 B: 根据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C: 只能在各大、中城市设立,小城市不必设立 D: 根据需要在某些设区的市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