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
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 1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br/>请问:<br/>(1)本条所称“胁迫”应如何理解?<br/>(2)有权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br/>(3)本条中的“1年”是何种性质的期间?
- 2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3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A: 三年 B: 两年 C: 一年
- 4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请求撤销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