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5.2.1规定:“考虑多台吊车水平荷载时,对单跨或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应()。”
  • 多于2台

    内容

    • 0

      根据《荷载规范》规定,计算排架考虑多台吊车竖向荷载时,对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台

    • 1

      计算排架结构考虑多台吊车竖向荷载时,对于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 台。

    • 2

      关于吊车竖向荷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2台 B: 对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4台 C: 对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应多于2台 D: 对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应多于4台

    • 3

      根据《荷载规范》规定,计算排架考虑多台吊车竖向荷载时,对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台。 A: 1 B: 2 C: 3 D: 4

    • 4

      当有多台吊车时,对一层吊车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对一层吊车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不宜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