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是属于英国“自然公正”观念的主要内容。()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是程序公正的标准之一。下列制度最符合这句话含义的是( )。
- 英国的“自然公正”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所包含的基本含义有()。 A: 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B: 行政机关在裁决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 C: 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予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D: 必须由衡平法院审理与裁判案件
- 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是程序公正的标准之一。下列制度最符合这句话含义的是( )。 A: 独立审判制度 B: 公开审判制度 C: 回避制度 D: 无罪推定原则
- 违背“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一公认原则的是行政管理外部监督体系。( )
- 行政程序制度中,()来源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这项原则要求“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A: A行政公开制度 B: B说明理由制度 C: C回避制度 D: D不单方接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