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JOIN 将相似的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用户可以合并的对象不包括:( )
A: 圆弧、椭圆弧
B: 直线、多段线
C: 样条曲线
D: 文字、标注
A: 圆弧、椭圆弧
B: 直线、多段线
C: 样条曲线
D: 文字、标注
举一反三
- 使用JOIN 将相似的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用户可以合并的对象不包括?(<br/>) A: 圆弧、椭圆弧 B: 直线、多段线 C: 样条曲线 D: 文字、标注
- 使用JOIN将相似的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用户可以合并的对象不包括:
- 应用合并(Join)命令是否可以将多段线、直线、圆弧合并为一个对象()? A: 不可以,只能同类合并 B: 如果先选择多段线,并且这些对象首尾无间隙相连就可以合并 C: 圆弧和多段线可以合并,直线无法合并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 “合并(Join)”命令的功能是将相似的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该命令对需要合并的对象有较多限制,如要合并的对象必须位于相同的平面上,()。 A: 直线只能和直线合并 B: 合并的对象如果是两条直线,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但必须是共线的 C: 需要合并的对象中如果包括多段线,则必须先选择多段线,且所需要合并的对象之间必须首尾相连 D: 一个圆弧和一个椭圆弧只有端点相交时才能合并
- 使用弧长标注,以下那些对象可以用来标注()。 A: 圆弧和多段线圆弧 B: 圆弧、多段线圆弧和样条曲线弧 C: 圆弧、多段线圆弧、样条曲线弧块里的曲线 D: 以上均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