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核销后又收回的贷款,作转回贷款损失准备处理,超过原贷款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的应收利息,计入()。
举一反三
- 收回已核销贷款本金时,减少贷款损失准备。
- 对于核销后又收回的单位贷款,收回的本金和利息应冲减减值损失。
- 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归属于于非应计贷款 A: 本金未逾期,应收利息已超过90天未收回的贷款 B: 本金逾期但未超过90天,应收利息已超过90未收回的贷款 C: 本金逾期超过90天,应收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的贷款 D: 本金逾期超过90天,利息正常的贷款
- 核销贷款的有关会计分录:()。 A: 核销本金:借:贷款损失准备;贷:XX贷款;借:XX已核销贷款 B: 核销利息:对于表内应收利息;贷: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红字) C: 表外应收利息:贷:XX表外应收利息
- 非应计贷款包括以下几种() A: 本金未逾期,应收利息已超过90天未收回的贷款 B: 本金逾期超过90天,利息正常的贷款 C: 本金逾期超过90天,应收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的贷款 D: 本金逾期超过90天,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