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包括()、()、()、()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举一反三
- 除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外,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也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10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下列哪几项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A: 金银饰品 B: 机动车辆 C: 古玩字画 D: 一处以外的住房
-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 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