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 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A: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 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举一反三
- 【多选题】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 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 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____ A: 人民法院制作发出支付令之前,申请人撤回支付令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 人民法院制作发出支付令之后,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 C: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书面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对债务有异议的,必须在法定期间以( )形式提出。
- 债权人可以按照督促程序,请求法院发出支付 令,命令债义人偿还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债务。对 此,下列说法合法或合理的有:()A.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程序,有原告和被告B.督促程序无须法庭辩论C.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合法异议的,则督促程 序终结D.若债务人没有提出支付令异议或异议被驳回 的,则支付令具执行力 A: 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程序,有原告和被告 B: 督促程序无须法庭辩论 C: 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合法异议的,则督促程 序终结 D: 若债务人没有提出支付令异议或异议被驳回 的,则支付令具执行力
-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B: 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C: 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 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