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法》规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年不行使而消灭。
举一反三
- 我国《保险法》第27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行使而消灭
-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效力期限是(). A: 自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二年 B: 自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五年 C: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 D: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