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各属性(成员变量)应在初始化函数中定义,不可以在构造函数中定义。
举一反三
- 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可以在类的构造函数中初始化。
- 在类的定义中构造函数的作用是() A: 读取类的成员变量 B: 初始化成员变量 C: 保护成员变量 D: 描述类的特征
- 在类的定义中构造函数的作用是( )。 A: 创建对象 B: 读取类的成员变量 C: 描述类的特征 D: 初始化成员变量
- 对类中成员变量初始化的方法不包括( ) A: 在类定义时指定默认值 B: 在类外部初始化 C: 使用构造函数初始化 D: 使用初始化块进行初始化
- 如果在虚基类中定义有带形参的构造函数,并且没有定义默认形式的构造函数,则整个继承结构中,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派生类都必须在构造函数的成员初始化表中列出对虚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以初始化在虚基类中定义的数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