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有ABCDE四子一女,C为儿子,先去世,C已经娶妻生子。ABDE未婚,甲乙死后,C妻认为遗产应归孙子,并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强行占有了遗产。将DE赶出。C妻做法是否正确?
举一反三
- 甲乙系夫妻,两人与2008年5月17日前去四川汶川旅游。18日,两人因地震同时遇难,没有子女,且没有遗嘱。甲有父母,乙没有任何亲人。则甲乙的遗产() A: 甲的遗产归其父母,乙归国家 B: 甲乙的遗产均归国家 C: 甲乙的遗产均归甲的父母继承 D: 甲乙遗产一半归国家,一半归甲的父母
- 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无子女,甲有一姐丙,乙有一弟丁。若甲乙于一次事故共同逝世,关于甲乙的遗产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遗产应由丙继承 B: 乙的遗产应由丁继承 C: 应推定甲乙同时死亡,彼此遗产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 若甲乙有一子也于事故中一同逝世,则应推定甲乙先于其子死亡
-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房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后来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甲乙相继去世后,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A: 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 接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 接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 D: 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 某夫妻均无父母,也无子女,男有一弟甲,女有一妹乙。该夫妻同死于一次事故,其遗产应怎样分割?() A: 夫之遗产由甲继承 B: 妻之遗产由乙继承 C: 夫的遗产由甲和乙继承 D: 妻的遗产由乙和甲继承
- 甲乙为夫妻,甲有父母丙丁。甲死亡时未留遗嘱,其妻乙正怀孕,问甲的遗产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