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分公司,应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举一反三
-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北京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地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该按()规定办理。 A: 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B: 向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C: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但必须包括经营电子产品 D: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但必须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后,可以不进行公告。()
-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地设立分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下列作法正确的有()。 A: 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其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B: 向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C: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必须继续经营电子产品 D: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一致,但必须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公司,公司可以选择分公司登记法人资格,也可以不选择分公司登记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