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为()。
A: 中止计算
B: 分段计算
C: 累计计算
D: 重新计算
A: 中止计算
B: 分段计算
C: 累计计算
D: 重新计算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 。( ) A: 中止计算 B: 分段计算 C: 累计计算 D: 重新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A: A.中止计算 B: B.分段计算 C: C.累计计算 D: D.重新计算
-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13年)
-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A: 中止计算 B: 分段计算 C: 累计计算 D: 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