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斜视图时,必须在斜视图的上方用大写的拉丁字母标注视图的名称,在相应视图的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相同的字母,字母一律要水平注写。斜视图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必要时也可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但需画出旋转符号。注意表示视图名称的大写拉丁字母应靠近旋转符号的箭头端。
举一反三
- 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x”为大写的拉丁字母),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并注上相同的字母。 A: 视图位置 B: 投影方向 C: 视图方向 D: 视图名称
- 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x”为大写的拉丁字母),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相同的()。 A: 箭头 B: 数字 C: 字母 D: 汉字
- 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X”为大写的拉丁字母),在向视图附近用()指明投影方向,并标注相同的字母。 A: 箭头 B: 符号 C: 汉字 D: 数字
- 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A”,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
- 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x”为大写的拉丁字母),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