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声明只要给出方法头,不需要方法体,以分号结束,构造方法不能声明抽象方法。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抽象方法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 抽象方法声明只需给出方法头,不需要方法体,直接以“;”结束 B: 所有的方法都可以声明为抽象方法 C: 构造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D: 声明抽象方法使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
- 下列关于抽象方法的描述,错误的是()。 A: 抽象方法只需给出方法头,不需要方法体,直接以“;”结束 B: 所有的方法都要以声明为抽象方法 C: 构造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D: 声明抽象方法使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
- 下列关于抽象方法的描述,错误的是()。 A: 抽象方法只需给出方法头,不需要方法体,直接以“;”结束 B: 抽象类中一定有抽象方法 C: 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D: 声明抽象方法使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
- 关于抽象方法的描述,下列错误的是 A: 有方法声明部分 B: 无方法体 C: 以分号结束 D: 抽象方法的存在无意义
- 下列关于抽象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抽象方法必须有方法体 B: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C: 使用virtual关键字声明抽象方法 D: 使用abstract关键字声明抽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