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修改他人制作的凭证,在账务处理模块参数设置中需要勾选“允许修改他人凭证”的选项。
举一反三
- 账务处理模块初始化参数设置包括(). A: 凭证编号方式 B: 是否允许操作人员修改他人凭证 C: 凭证是否必须输入结算方式和结算号 D: 出纳凭证是否必须经过出纳签字
- 为控制总账操作人员对凭证号的修改,在系统设置的总账系统参数设置中,需要选择()参数进行控制。 A: 允许修改凭证号 B: 不允许手工修改凭证号 C: 结账 D: 账套权限
- 王会计在总账系统如果想作废李会计填制的凭证则需在总账系统参数设置中选择( )。 A: 赤字控制 B: 允许修改、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 C: 可查询他人凭证 D: 凭证审核控制到操作员
- 如果在总账系统的选项中选中“允许修改、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则可由非原制单人修改或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被修改凭证的制单人将被修改为现在修改凭证的人
- 在固定资产管理模块中生成的记账凭证会自动传递给账务处理模块,如果发现生成的某张凭证有错误,可以在账务处理模块中直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