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6
    天一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020年3月1日,向光明公司购入甲材料300吨,单价100元/吨;向月华公司购入乙材料500吨,单价120元/吨,增值税率13%,材料还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2)2020年3月5日,以银行存款2000元支付上述购买材料的运费(按重量比例分配)。 (3)2020年3月8日,材料验收入库。 要求:请分别采用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对上述业务做出会计处理。(假设计划成本法下,甲材料的计划单价为90元/吨,乙材料的计划单价为130元/吨)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