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一反三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下列关于非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计算中说法错误的是()。 A: 非居民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小于4000的,减除800;收入超过4000的,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B: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 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工资、薪金”所得:按“( )”计征;“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 )”计征。
-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居民个人计税方法相同。( )
- 居民综合所得包括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
- 12.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