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對“六書”提出的“四體二用”說,是說象形、指事二書是“體”,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四書是“用”。( )
举一反三
- 一般認爲,六書是“四體二用”,“四體”屬於造字之法,“二用”屬於漢字使用的範疇。“四體”指( ) A: 象形 B: 指事 C: 會意 D: 形聲 E: 轉注 F: 假借
- 屬於“六書”中造字之法的是() A: 指事、假借 B: 轉注、形聲 C: 轉注、假借 D: 象形、會意
- “六書”中只有象形、會意、形聲、( )是造字法,( )是用字法 A: 假借;指事、轉注 B: 指事;轉注、假借 C: 轉注;指事、假借 D: 孳乳;假借、轉注
- 何為“六書?何為“四體二用"?請舉例說明。
- “六書”中只有象形、會意、形聲、( )是造字法,( )和( )是用字法。括號中應依次填入( )。 A: 假借、指事、轉注 B: 指事、轉注、假借 C: 轉注、指事、假借 D: 指示、轉注、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