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消耗量的核算原则,是根据所有权,按“谁消耗谁统计”的原则进行核算。只要原材料领到车间就应计算消费量。
举一反三
- 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可以根据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来进行账务处理,一般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甲材料 原材料-乙材料
- 基本生产车间消耗性材料应通过( )账户核算。
-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中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归集的材料费用是()。 A: 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消耗的原材料 B: 行政管理部门消耗的材料 C: 生产车间一般消耗的材料 D: 辅助生产车间消耗的材料
- 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领用材料50000元。本月投产的A产品为100件,B产品为200件;A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20千克,B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5千克,按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 辅助生产车间生产领用材料15000元。辅助车间的费用通过“辅助生产成本”核算。管理部门领用材料7000元;要求:1.计算A产品和B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 2.计算材料消耗量分配率。 3.计算A产品和B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 若要对影响生产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额的原价格、产品质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三者进行因素分析,依据连锁替换法的要求,所应采用的因素分解关系式为()。 A: 消耗额=产品产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原材料价格 B: 消耗额=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产品产量×原材料价格 C: 消耗额=产品产量×原材料价格×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 D: 消耗额=原材料价格×产品产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