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
举一反三
- 土地、房屋权属以()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A: 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B: 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 C: 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D: 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 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
-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A: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B: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 C: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D: 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
- 1.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的特殊方式包括( )。 A: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B: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C: 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 下列行为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的有()。 A: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B: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C: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 以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以下情形不作为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赠与征收契税。( ) A: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B: 以土地、房屋权属出让。 C: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 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