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甲有一辆汽车,为了筹钱,他先后将该汽车抵押给乙、出质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甲因无力还款被乙、丙告上法庭。两者均要求对汽车行使权利。那么
  • 乙的抵押权应当优先于丙的质权实现

    举一反三

    内容

    • 0

      甲有一套房屋,其将该房屋抵押权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不久之后,甲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了丙,但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1

      甲有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一辆,向乙借款10万元,将该车抵押给乙,该抵押符合形式要件。甲又向丙借款,将该车质押给丙。丙与甲商量达成协议,汽车由甲占有使用,甲在使用过程中,因翻车而将车损坏交丁修理,现甲无力偿还乙、丙的借款和丁的修理费。 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甲、乙之间抵押有效 B: 甲、丙之间质押无效 C: 甲、丙之间质押有效 D: 丁对该车依法享有留置权

    • 2

      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生效 B: 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生效 C: 乙取得抵押权 D: 丙取得抵押权

    • 3

      甲有价值30万元的汽车一辆,为开饭店筹集资金,5月20日,甲将该汽车抵押给乙,借款20万元,未进行登记。6月23日,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丙,借款15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8月2日,甲将该车送去修理,因未交 1万元的修车费,车被丁留置。对于变现所得的3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4

      甲乙订立的赠与合同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将一辆去年购买的BMW汽车赠与乙。”甲、乙为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一个月后,甲将该BMW汽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向丙交付了汽车,但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三个月后,乙通过司法考试。关于甲、乙、丙’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