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
举一反三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A: 高于 B: 严于 C: 宽于 D: 低于
-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D: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省级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以下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说法正确的是()。 A: 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 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 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