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01
    对于被审计单位不直接涉及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会计违法行为,审计机关有权作出处理处罚。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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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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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审计机关的职责的是: A: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B: 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进行检查 C: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D: 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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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A: 会计凭证 B: 会计账簿 C: 财务会计报告 D: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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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或者被调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审计组应当出具( )。 A: 审计移送处理书 B: 审计报告 C: 审计通知书 D: 审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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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 A: 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认为不公平的,可以拒不执行 B: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C: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