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按性质分为一类、二类污染物,其中一类污染物的取样点应设在()。
    A: 排污单位排出口
    B: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
    C: 纳污河道或渠道进水口
    D: 污水处理设施的外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