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2 000元,该项交易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尚未收到。2019年5月1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退回之后该批商品又重新入库。要求: (1)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并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2)编制该批商品被退回的会计分录
举一反三
- 甲公司在2019年12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000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甲企业应确认的收入额为()元。
-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4 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4 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由甲公司的运输队运输并收取运输费,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320 000元。要求编制甲公司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的分录
- 甲公司在2018年12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000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甲企业应确认的收入额为( )。 A: 100,000 B: 116,000 C: 60,000 D: 40,000
-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甲公司收到了乙公司的货款117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00元,甲公司应确认收入()元。 A: 117000 B: 100000 C: 75000 D: 92000
-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2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52000元,期限为2个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80元,所垫运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320000元;乙公司收到商品并验收入库。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确认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