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02
    2019年5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2 000元,该项交易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尚未收到。2019年5月1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退回之后该批商品又重新入库。要求: (1)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并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2)编制该批商品被退回的会计分录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