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小于60℃的液体,属于丙类储存物品。
举一反三
- 以下关于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的描述中,属于乙类储存物品的是( )。 A: 闪点小于28 ℃的液体 B: 闪点不小于28 ℃,但小于60 ℃的液体 C: 闪点不小于60 ℃的液体 D: 难燃烧物品
- 根据闪点,将液体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为: 甲(闪点小于28℃的液体)、乙(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丙(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三个类别
- 可燃固体及闪点≥60℃的液体,其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
- 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但<60℃的液体属于()液体。 A: 甲类 B: 乙类 C: 丙类 D: 丁类
- 闪点小于()℃的液体,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为甲类。 A: 28 B: 45 C: 60 D: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