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 )
A: 签名
B: 盖章
C: 签名并盖章
D: 签名或盖章
A: 签名
B: 盖章
C: 签名并盖章
D: 签名或盖章
举一反三
-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 ) A: 签名 B: 盖章 C: 签名并盖章 D: 签名或盖章
- 根据《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必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应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A: 会计机构负责人 B: 单位负责人 C: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D: 总会计师
-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
-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有总会计师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