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5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估价目的应当表述为“(),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对用于安置或产权调换房屋,估价目的应当表述为“(),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