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利与私权利划分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不同类型,即公法与私法。
举一反三
- 公权利主体和私主体可以看成是“公法”与“私法”的一个区别。
- 下列关于公法和私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 B: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英美法系的传统 C: 凡属于个人利益和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律即为私法 D: 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
- 关于公法与私法,下列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 A: 国家有可能参与私法上的法律关系 B: 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法以约束公权力从而保障私权利为主旨 C: 私法调整那些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社会关系 D: 公法与私法划分标准上的“利益说”是晚近形成的一种完美学说
- 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其根据是()。 A: 立法程序的不同 B: 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 C: 法律所调整对象的不同 D: 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内容
- 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都是同时规范公权力和保障私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