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不可以用于补充融资人的流动资金缺口()
举一反三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下列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募集配套资金可以全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 B: 所募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C: 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D: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E: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参与配套资金募集
- 金融证券化包括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融资证券化指的是资金需...“非中介化”或“脱媒”现象。 (
- 上市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是() A: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B: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C: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30%; D: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 下列关于直接融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借款人向贷款人销售证券就是直接融资 B: 直接融资要求使用金融中介机构 C: 在中国使用直接融资所融通的资金小于间接融资 D: 证券是发行企业的资产,是购买人的负债
- 下面关于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水平是否相当 B: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结合市场利率水平、公司融资成本说明偿还银行贷款后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 C: 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资本的,应结合行业监管指标、对普通股现金分红的影响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D: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的,因为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所以不需要披露项目需要资金数额、项目内容及进度和涉及的审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