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
B: 如果一个权利要求是纯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则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C: 对于一个权利要求中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明了该功能所涵盖的所有实施方式均能解决其技术问题,则该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是允许的
A: 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
B: 如果一个权利要求是纯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则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C: 对于一个权利要求中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明了该功能所涵盖的所有实施方式均能解决其技术问题,则该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是允许的
举一反三
- 引用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针对该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
- 我国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上采取的是主题内容限定原则。该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包含以下()内容。 A: 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以权利要求书中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构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B: 权利要求既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C: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D: 从属权利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
- 对权利要求的分析一般从独立权利要求开始,把独立权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作为检索的主题,并正确理解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
- 对于中国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技术方案,必须要求其包含在外国首次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
- 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合在一起,限定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B: 发明的权利要求包括两种类型: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 C: 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其中限定部分须写明发明附加的技术特征 D: 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