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举一反三
- 根据《消防法》,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
-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重建、改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可予以适当降低。
-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重建、改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
-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 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