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但享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及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举一反三
- 对破产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但不享有表决权。
-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 破产程序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未放弃优先受尝权的情况下,()。 A: 不得参加债权人会议 B: 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无表决权 C: 其债权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尝权 D: 仍享有表决权
- 以在债权人会议上对议定事项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债权人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下列人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有()。 A: 逾期未申报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B: 依法申报债权的有保证人担保的债权人 C: 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D: 已就担保物得到足额清偿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E: 已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
-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债权人兼有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双重身份时,其在债权人会议上()。 A: 不享有表决权 B: 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 享有表决权,表决时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D: 享有表决权,表决时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债权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