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民待遇原则?它一般有哪些适用范围和不适用的例外?
1、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2、主要适用于货物,不适用于人的权利。其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应缴纳的国内税、利用铁路运输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著作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等。但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土地购买权、零售贸易权等通常不包括在内。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只包括普遍适用的一般例外和国家安全例外。
- 1
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是() A: 最惠国待遇 B: 国民待遇 C: 不歧视待遇 D: 一般待遇
- 2
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称为()。 A: 国民待遇 B: 一般待遇 C: 非歧视待遇 D: 最惠国待遇
- 3
外国人在东道国享有国民待遇,就国际经济领域来讲,是指 A: 东道国国民享有什么待遇,外国人就享有什么待遇 B: 外国人在东道国享有的国民待遇,限于某些具体方面 C: 在某些领域,外国人享有的待遇不低于东道国国民在相同方面的待遇 D: 外国人在东道国享有国民待遇,于外国产品享有国民待遇是一回事。
- 4
《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参照因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