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下列哪些理由提起异议?
举一反三
-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 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 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在先权利人、... 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经初步审定后的异议期应为() A: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 B: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C: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D: 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
-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