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 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 。
举一反三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下列有关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但该情形下,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C: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自有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 下列说法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负债务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 普通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当以( )承担该不足部分的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