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发展速度时,是利用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得到( )。
举一反三
- 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可以表述为() A: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差 B: 增长量与基期水平之差 C: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 D: 增长量与基期水平之比
- 环比发展速度是() A: A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之比 B: B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之比 C: C报告期水平与去年同期水平之比 D: D报告期水平与去年水平之比
- 增长量是指()。 A: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 B: 基期水平与报告期水平之差 C: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减1 D: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差
-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是( )。 A: 发展速度 B: 增长量 C: 发展水平 D: 变量
- 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得到比较相对指标。